解振华:中国已初步进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
中新网卡托维兹12月8日电 第二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2日至14日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7日由中国新闻社、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的“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主题边会上做了首场发言。他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到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解振华在致辞中表示,讨论“气候变化传播和公众参与”这一主题对于促进各国国内气候行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很有意义。气候变化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是开展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内容。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条指出:“保障公众获取有关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信息;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和拟订适当的对策”。
解振华指出,气候变化是事关人类前途命运的一个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政府、企业、媒体、公众、社会团体和国际机构和组织作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需要团结携手,共同应对。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近年来,中国在提升公众意识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自2013年首届全国低碳日以来,通过举办应对气候变化主题展览,召开低碳论坛、建立低碳产业联盟,播放公益广告、组织低碳院士专家中国行、低碳进校园、进园区和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提升了公众的低碳发展意识。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各级政府、企业、社区和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了气候变化的影响力。如镇江举办的国际低碳大会,深圳举办国际低碳城论坛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影视大会。
解振华表示,正是由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国的气候变化工作取得可喜的进展。截止到2017年底,中国碳强度已经下降了46%,提前3年实现了40%-45%的上限目标。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3.8%,预计2020年完成15%的目标。森林蓄积量已经增加了21亿立方米,也超额完成了2020年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为实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争取提前完成,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解振华在发言中谈到,国际上有一些媒体质疑中国“是否还是发展中国家”,认为中国“应该像发达国家一样实现绝对减排,并给发展中国家更多资金支持”,是因为还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解振华表示,中国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是8800美元,仅为全球人均GDP80%的水平,在全世界排在70多名,还未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还有3000万至7000万贫困人口。在当前经济不确定性增多的情况下,中国仍面临着严峻的既要发展经济又要消除贫困,还要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创造就业机会等等非常大的挑战。中国要实现NDC(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才能够实现。
解振华表示,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对发达国家的要求是率先大幅度减排,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是实现相对减排。在资金问题上,基于历史责任、当前发展水平能力,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是义务。2015年中美元首就气候变化发布的联合声明更加明确,敦促发达国家出钱,鼓励发展中国家自愿出钱,欢迎其他私营机构出钱。这些都是十分清楚的。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最近25年采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力行节能,累积节能量占全球节能量50%以上;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的总装机容量达6.5亿千瓦,占全球的2.8%,淘汰关停火电机组1.7亿千瓦,相当于欧洲一个大国装机总量的两倍;三是解决交通领域排放问题,中国快速发展地铁、高铁等公共交通,特别是电动汽车的发展,中国电动汽车总拥有量占世界拥有量的50%;四是增加森林碳汇,中国的人工造林面积是世界上最大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所有应该采取的措施都已经做了,而且应该说做得非常好,在全球减排总量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解振华表示,中国减排取得的进展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解振华表示,中国在实现这些减排目标的同时,GDP保持较快速度增长,能耗、物耗、碳强度下降基本超额完成任务,这些数据描绘出来的趋向和轨迹显示出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到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解振华指出,中国的低碳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一,抓住气候变化的大方向。2016年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给气候变化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是并没有改变整个气候变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宣传引导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气候变化的事业中业来,把低碳发展的理念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二,拓展公众参与的机制设计。提升公众对于气候变化工作的知情权,及时向社会公布气候变化的工作的最新进展,拓展公众参与的形式,推动决策过程的信息公开,对于涉及环境和气候变化和立法、政策制定等工作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使国家决策充分反映公众设想。
第三,将意识转换为实际行动。知易行难,我们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建立低碳社会,通过市场和行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减少对于自然资源的过度攫取,倡导低碳消费。
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它国家和组织在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领域的合作,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等形式,构建国际化的气候传播网络,吸收国际先进的传播理念,创新公众参与的形式。
解振华表示,在刚刚结束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中国、法国、联合国共同举行了有关活动与重申落实《巴黎协定》的坚定承诺,发出共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力信号。
解振华表示,众人拾柴火焰高,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更需要加强气候传播工作,推动国内外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气候变化工作中来,不断稳固和扩大朋友圈,为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做出更大贡献。(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