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习近平致中国新闻社贺信令海外侨界华媒界受鼓舞******
中新网北京9月27日电 (记者 罗海兵)在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贺信祝贺。海外侨界华媒界人士认为,贺信体现了中国最高领导人对海外侨胞和华文媒体寄予的深情厚意,让他们感到振奋和鼓舞。
习近平贺信中肯定中新社“坚持为侨服务”,希望中新社“积极联系海外华文媒体”“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海外侨界和华媒界人士认为,70年来,中新社以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友人为主要服务对象,恪守联接中外、沟通世界,领军华文媒体、服务全球华人的职责,努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既勾勒侨乡的一草一木,又书写祖(籍)国发展宏大叙事,更在关键节点敢于和善于为华侨华人发声,逐渐建设成为世界华文媒体的资讯中心。成功举办的十届世界华文传媒论坛,成为华媒人士的峰会和精神家园。
美国侨领、曾两次出席世界华文传媒论坛的著名报业出版人方李邦琴给中新社发来满满一张信笺的亲笔贺信,信中写到:作为身处海外70余年的老侨,通过中新社的平台及报道,了解了祖(籍)国及世界中华儿女的动态,在中新社成立70周年之际,不但要祝贺中新社生日快乐,更感谢中新社为国家为世界华侨的服务成就及精神。她表示,提高国际传播力及实效性是当前迫切的需要,希望中新社在国际传播上更增加“话语力”来讲好中国的故事传播中国的声音。
多位海外华媒从业者还围绕贺信中提出的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推动中外文明交流和民心相通,如何发挥好桥梁作用展开热议。
有着28年美国华媒经营经验的美国《美中报导》社长江维表示,当今世界,风云变幻,在这一情势下,更彰显了华文媒体的重要性。海外华媒应服务住在国受众,建设全媒体矩阵,接轨主流社会。“海外华媒人也是民间大使,应加大力度创办及参与更多的文化交流和商务联谊等活动,从而推动中外文明交流,民心相通。”
“世界正处于一个更加复杂激荡的时代,华文媒体应加强自身敏锐度,善于发掘中外共通性和共鸣点,增进中外民众相互理解才会让双方相互发现世界观中的底蕴。”斐济《斐济日报》总编辑杨鸿濂表示,“民相亲则国相通,一个和谐共处的舆论环境是世界人民所共同期盼的。华文媒体应借势而为,在世界舞台中树立真实客观且具有独特视角的形象。”
“海外华媒是海外华侨华人的精神食粮,他们关心祖(籍)国的发展,关注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巴拿马《拉美侨声报》董事长周健表示,在国外每天面对大量各种语言文字的讯息,鱼龙混杂,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秉持中正客观、爱国爱乡的华媒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根基。
他说,“感谢习近平主席对海外华媒的关心!要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对祖(籍)国的热爱,加大正面话语权,正本清源,华文媒体是一个重要平台。”(完)